蓝田郡
北周闵帝元年 (557) 置,治所在蓝田县(今陕西蓝田县西三十里)。辖境相当今陕西蓝田县地。建德二年 (573) 废。
北周孝闵帝元年(557年)置,治蓝田县(今陕西蓝田县西、灞河西岸)。属雍州。辖境相当今陕西省蓝田县一带。建德二年(573年)废。
北周闵帝元年 (557) 置,治所在蓝田县(今陕西蓝田县西三十里)。辖境相当今陕西蓝田县地。建德二年 (573) 废。
北周孝闵帝元年(557年)置,治蓝田县(今陕西蓝田县西、灞河西岸)。属雍州。辖境相当今陕西省蓝田县一带。建德二年(573年)废。
在今江苏扬州市西门外。《方舆胜览》卷44扬州:二十四桥“隋置,并以城门坊市为名。后韩令坤省筑州城,分布阡陌,别立桥梁,所谓二十四桥者,或存或废,不可得而考”。宋沈括《补笔谈》犹载二十四桥之名。或谓二十
即江卡宗。治所即今西藏芒康县。又称江卡宗。1950年由原西藏噶厦地方政府设,治今西藏自治区芒康县嘎托。1960年与盐井宗合并为宁静县。1965年改名芒康县。
唐开元后置羁縻州,属雅州都督府。治所在今四川康定县境。北宋属雅州。后废。
秦置,属薛郡。治所在今山东鱼台县北古城集。西汉属山阳郡。《史记·高祖本纪》:秦二世元年(前209),沛公“攻湖陵、方与”。又,二世二年(前208),“沛公还军亢父,至方与”。晋属高平国。北魏属高平郡。
西汉置,属赵国。治所在今河北永年县(临洺关) 东南。《汉书·地理志》 注引师古曰: “在易水之阳。” 故名。《后汉书·和帝纪》: 永平七年(64),“易阳地裂”。即此。建安十七年 (212) 属魏郡。
即彰八里。即今新疆昌吉市。《元史·李进传》: 至元二十三年(1286),“海都及笃娃等领军至洪水山,进与力战,众寡不敌,军溃,进被擒。从至掺八里,遁还”。
①北魏太平真君七年(446)置,属澄城郡。治所在今陕西澄城县南。北周废。②隋末改金城县置,为金城郡治。治所即今甘肃兰州市。唐武德二年(619)为兰州治。咸亨二年(671)复改金城县。天宝元年(742)
在今哈萨克斯坦东部萨瑟科尔湖南。清徐松《西域水道记》卷5:安吉里克河“当博罗塔拉河之北,出安吉里克岭东麓,北流六十余里有胡克多赖山西水,西北流来汇,北入(阿拉克图古勒)淖尔”。
明洪武九年 (1376) 降钦州置,属廉州府。治所即今广西钦州市。十四 (1381) 复为钦州。1912年改钦州复置钦县,为广东钦廉道治。治所即今广西钦州市。1928年直属广东省。1952年划归广西省
在今青海西宁市一带。《晋书·吐谷浑传》:吐谷浑死,子孙“据有西零已西甘松之界,极乎白兰数千里”。《宋书·鲜卑吐谷浑传》:“(吐谷)浑既上陇, 出罕幵、西零。西零,今之西平郡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