蒲台 (臺) 县
隋开皇十六年 (596) 置,属棣州。治所在今山东滨州市东南蒲城乡。大业初属渤海郡。唐贞观六年 (632) 废。七年 (633) 复置,属棣州。五代周显德中属滨州。北宋大中祥符五年 (1012)省。金复置,仍属滨州。元属般阳府路。明属滨州。清属武定府。民国初属山东济南道。1928年直属山东省。1956年撤销,并入博兴县。
隋开皇十六年 (596) 置,属棣州。治所在今山东滨州市东南蒲城乡。大业初属渤海郡。唐贞观六年 (632) 废。七年 (633) 复置,属棣州。五代周显德中属滨州。北宋大中祥符五年 (1012)省。金复置,仍属滨州。元属般阳府路。明属滨州。清属武定府。民国初属山东济南道。1928年直属山东省。1956年撤销,并入博兴县。
元置,属新添葛蛮安抚司。治所在今贵州黎平县东北二十里罗团。后废。又称罗章特团。元置,治今贵州省黎平县东北。属思州安抚司。后废。
东晋安帝时以关陇流民置,属始康郡。寄治成都 (今四川成都市)。西魏废。
在今湖北南漳县西七里。明置巡司于此。
在今山西阳城县北。清同治《阳城县志》卷4有刘村堡。
明代西藏寺名。藏传佛教噶举教派帕主支派的主寺,1158年建。在今西藏乃东县泽当东北之雅鲁藏布江北岸。
北宋属尤溪县,在今福建大田县西南。《元丰九域志》卷9:尤溪县有安仁银场。在今福建省大田县西南。北宋属尤溪县。
北魏正光五年 (524) 置,为长城郡治。治所在今甘肃平凉市西北十里。西魏废帝二年 (553)改名长城县。古县名。北魏正光五年(524年)置,治今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县东南。为长城郡治。西魏废帝二年(5
南朝梁、陈间置,属南合州。治所在今广东雷州市境。隋大业初废入海康县。
北宋置,在今江苏大丰县西南丁溪村。产海盐。《寰宇记》卷124盐城监盐场九所有丁溪场。清时设盐课大使。民国设场知事。即今江苏省大丰市南古丁溪。北宋以后设盐场于此。
明洪武中置,属临安府。治所在今云南红河县西南洛恩。清嘉庆年属石屏州。1933年废入石屏县。明洪武年间置,治今云南省红河县西南落空,属临安府。1911年后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