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源州
元元贞元年 (1295) 升桃源县置,属常德路。治所即湖南桃源县。明洪武二年 (1369) 复改桃源县。
元元贞元年(1295年)升桃源县置,治今湖南省桃源县。属常德路。辖境相当今桃源县。明洪武二年(1369年)降为桃源县。
元元贞元年 (1295) 升桃源县置,属常德路。治所即湖南桃源县。明洪武二年 (1369) 复改桃源县。
元元贞元年(1295年)升桃源县置,治今湖南省桃源县。属常德路。辖境相当今桃源县。明洪武二年(1369年)降为桃源县。
南宋改渭州置,治所在今湖南永顺县西南。元属新添葛蛮安抚司。后废。明洪武二年(1369) 复置,属永顺宣慰司。清废。南宋时改渭州置,治今湖南省永顺县西南。辖境相当今湖南省永顺、保靖二县交界处。元属新添葛
北魏置,属恒州。治所在善无县 (今山西右玉县南)。辖境相当今山西右玉县地。孝昌中废。东魏天平二年 (535) 寄治肆州秀容郡城 (今山西忻州市西北)。北齐废。北魏置,治善无县(今山西右玉县南)。辖境相
又名良文港。即今台湾澎湖县澎湖岛东龙门村。清乾隆《澎湖志略》:“文良港至妈宫旱路二十五里。”光绪《澎湖厅志》卷2.文良港“即龙门港”。又卷5:“文良港汛外洋次冲要口,营房三间,烟墩一座。”连横《台湾通
1914年由西南路道改置,属吉林省。治长春县(今吉林长春市)。辖境约当今吉林舒兰、吉林、永吉、桦甸、靖宇以西,前郭尔罗斯至德惠三台镇段松花江以南,长岭、长春、伊通、盘石以北地区。1929年废。1914
北宋置,属宁化军。在今山西宁武县西南九十里细腰村。
①西汉元封元年(前110)于建章宫北开凿。在今陕西西安市西北,汉长安城内。《史记·封禅书》:建章宫“北治大池,渐台高二十余丈,命曰太液池,中有蓬莱、方丈、瀛洲、壶梁,象海中神山龟鱼之属”。《汉书·昭帝
在今北京市西直门外魏公村。为明正德八年(1513)司礼监太监张雄创建。现存主殿大悲殿仍保留明代建筑风格。殿内原有大佛高五丈,故又名大佛寺。现大佛已被毁,两侧的二十八尊诸天像及塑像后描绘世俗百相的壁画仍
在今广东平远县西北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103平远县: 腰古隘 “在县西北。东南去程乡县二百余里,径路险狭,丹崖若壁,长三十余里,通赣州安远县”。
在今广东梅县东北松口。《资治通鉴》: 五代梁龙德二年 (922),“汉主 (刘) 岩用术者言,游梅口镇避灾。其地近闽之西鄙。闽将王延美将兵袭之,未至数十里,侦者告之,岩遁逃仅免”。胡三省注: “梅州程
即今江苏邗江县北槐泗镇。民国 《江都县新志》 卷2有槐子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