得都山
在今贵州盘县特区东南四十里。《明一统志》 卷88普安州: 得都山 “一名白崖,产雄黄、水银”。
在今贵州盘县特区东南四十里。《明一统志》 卷88普安州: 得都山 “一名白崖,产雄黄、水银”。
即今山东陵县西北土桥镇。旧属德州。清光绪《山东通志》卷1《舆图志》:德州东南有土桥街。
元置,属思州安抚司。治所在今贵州石阡县西南河坝场。明洪武五年 (1372) 改为葛彰葛商长官司,属思州宣慰司。永乐十一年(1413) 改属石阡府。清废。元置,治今贵州省石阡县西南葛彰司,属思州安抚司。
在今广东新丰县西南沙田镇。 《清一统志·惠州府》:坪巡司 “在长宁县西九曲岭上。 明置”。
北宋置,属安丰县。即今安徽寿县南谢步乡。
一名雄石峡。即今陕西榆林市北十里红山。抗日战争时期,东北抗日名将马占山题“还我河山”于此。又称雄石峡、雄山寺。在陕西省榆林市城北约3千米的红石崖上。东西对峙悬崖,中间水势湍急,撞声如雷,非常壮观。明成
1927年改苇沙河设治局置,属吉林省滨江道。治所在苇沙河(今黑龙江省尚志市东南苇河镇)。以地滨苇沙河而名。1946年并入尚志县。旧县名。1927年由苇沙河设治局升县,并改名,治苇沙河(今黑龙江尚志市东
在今陕西咸阳市东北,长安县西北。亦名咸阳原、咸阳北坂、洪渎原。《左传·僖公二十四年》:富辰曰,“毕、原、酆、郇,文之昭也”,指此。周文王、武王、周公皆葬于此。《史记·周本纪》:“九年,武王上祭于毕。”
即今陕西三原县东南四十里陂西乡。清乾隆《三原县志》卷2: 陂西镇“雁坡一乡,居民会集之所,市廛稠密,基址广袤,为邑首镇”。在陕西省三原县东南部。面积30平方千米。人口2.7万。镇人民政府驻陂西。人口
①即今辽宁开原市东北之清河。明《辽东志》卷1:小清河在“城(开原老城)东门外。源出分水岭,西南流,至城南与大清河合”。②即辽宁铁岭县南懿路河。明《全辽志》卷1铁岭卫:小清河在“城南六十里。源出归德州南
①即隆州。西魏置,治所在阆中县 (今四川阆中市)。②隋开皇十八年 (598) 改衡州置,治所在崇义县 (今湖南桑植县)。大业初废。③唐武德五年 (622) 分饶乐郡都督府置,为羁縻州,处奚可汗部落,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