延平路
元大德六年(1302)改南剑路置,属江浙行省福建道宣慰司。治所在南平县(今福建南平市)。辖境相当今福建南平市和沙、金两溪中下游及尤溪流域。明洪武元年(1368)改为延平府。境内负山阻水,形势险要,古有“铜延平”之称。
元大德六年(1302年)改南剑路置,治南平县(今福建南平市)。属江浙行省福建道宣慰司。辖境相当今福建省南平市和沙、金两溪中下游及尤溪流域。明洪武元年(1368年)改为延平府。境内负山阻水,形势险要,古有“铜延平”之称。
元大德六年(1302)改南剑路置,属江浙行省福建道宣慰司。治所在南平县(今福建南平市)。辖境相当今福建南平市和沙、金两溪中下游及尤溪流域。明洪武元年(1368)改为延平府。境内负山阻水,形势险要,古有“铜延平”之称。
元大德六年(1302年)改南剑路置,治南平县(今福建南平市)。属江浙行省福建道宣慰司。辖境相当今福建省南平市和沙、金两溪中下游及尤溪流域。明洪武元年(1368年)改为延平府。境内负山阻水,形势险要,古有“铜延平”之称。
元置,在今贵州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西十二里顶营司。明洪武十九年 (1386) 改置顶营长官司。元置,在今贵州省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西顶。明洪武十九年(1386年)改置为顶营长官司。
北宋元丰六年(1083)置,属诚州。在今湖南通道侗族自治县西南。明置收溪寨巡司。《方舆纪要》卷82靖州通道县:收溪寨,“《志》云,州至广西融县,古无通途。宋知诚州周仕隆,始遣人由收溪小径趣广西,观山川
一名双峰。在今安徽青阳县西十五里九华乡。《寰宇记》 卷105青阳县: 冠帻山 “山连接九华,其山层峰若冠帻之状,因名”。《清一统志·池州府一》 引 《名山志》: “九华真人峰北,有山双髻,如巾帻然。昔
五代周显德五年(958)置,治所在汉阳军(今湖北武汉市汉阳城区),北宋熙宁四年(1071)废为县。元祐元年(1086)复置汉阳军。辖境约当今湖北武汉市汉阳区、蔡甸区及汉川县地。元至元十四年(1277)
清乾隆十八年(1753)设,属蒙古科布多。旗府驻地在今蒙古国乌布苏省乌布苏诺尔湖南。
在今湖北兴山县城南郊宝坪村。《寰宇记》卷148兴山县: 王昭君宅 “汉王嫱即此邑之人,故云昭君之县村连巫峡,是此地”。《舆地纪胜》 卷74归州: 昭君村 “在州东北四十里”。《清 一统志 · 宜昌府》
明置,属普安州。在今贵州盘县特区西。
北宋置,属合浦县。在今广西合浦县西南十里。《元丰九域志》卷9廉州合浦县:有“鹿井、三村二寨”。《清一统志·廉州府》 “鹿井寨”条下:合浦县“三村寨亦在县(合浦)西南,控宝蛤湾至海口,水路东南转海,至雷
1916年改忠县置,属广西南宁道。治所在今广西扶绥县西南东门镇西南旧城。1928年直属广西省。1951年与扶南、同正二县合并为扶绥县。旧县名。1916年由扶南县承审之土忠州土司改置,治旧土忠州城(今广
西魏置, 治所在邑阳县(今陕西洛南县东北)。辖境相当今陕西洛南县东北部地。隋初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