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原国
东汉永宁元年(120)改平原郡为平原国,治所在平原县(今山东平原县西南二十五里张官店)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关羽传》:“先主为平原相。”即此。建安十一年(206)改为郡,三国魏黄初三年(222)又改为国。七年(226)复改为郡。西晋又改为国。南朝宋复改为郡。
见“平原郡(1)”。
东汉永宁元年(120)改平原郡为平原国,治所在平原县(今山东平原县西南二十五里张官店)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关羽传》:“先主为平原相。”即此。建安十一年(206)改为郡,三国魏黄初三年(222)又改为国。七年(226)复改为郡。西晋又改为国。南朝宋复改为郡。
见“平原郡(1)”。
即今广东阳江市东南大海中之大镬岛。《舆地纪胜》卷98南恩州:大镬洲“在州东南”。
在今四川泸县西北。《寰宇记》卷88泸州泸川县:“支江水从富义县鸳鸯池,屈曲方至城下,与汶江合流。”《清一统志·泸州》:支江“在州西北六十里。源自富顺县椽子漕流入州境,又南五十里至怀德镇入资江”。
在今广西全州县东北七十五里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107全州: 黄沙关 “道出永州府。关下有黄沙渡”。
1943年改大河坝设治局置,属青海省。治所在今青海兴海县西南大河坝乡。1958年迁治子科滩(今兴海县)。在青海省东部,东界黄河,南倚阿尼玛卿山。属海南藏族自治州。面积1.31万平方千米。人口6万。辖2
南朝梁天监八年 (509) 置,为双头州。治所在北巴西郡 (今四川阆中市)。辖境相当今四川阆中、苍溪、南部、西充等市县地。西魏废帝二年 (553) 改为隆州。
在今江西婺源县东北,与安徽休宁接界。《清一统志·徽州府》: 高湖山 “在婺源县北一百里,界接休宁,与浙源山相连。前有湖宽六七亩,四时不涸。从山后上,即摩天岭。有水北入浙溪”。在江西省婺源县东北与安徽省
1912年改宁明州置,属广西镇南道。治所即今广西宁明县。1928年直属广西省。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西南部。属崇左市。面积 3779 平方千米。人口39.5万,78%为壮族。辖4镇、11乡。县人民政府驻城中
简称湖广行省。元至元中置,治所在武昌路(今湖北武汉市武昌)。以辖境包括宋之荆湖北路、荆湖南路和广南西路而得名。辖境相当今湖北长江以北的小部分、以南的大部分、湖南全省、广西全区、广东自电白、茂名以西和贵
即今葫芦河。源出今甘肃华池县东北界,东南流径陕西富县,至黄陵县入洛河。《元和志》卷3华池县:“因县西华池水为名。”
明洪武二十三年(1390)置,属贵州都司。治所在江西坡(今贵州普安县东江西坡镇)。二十五年(1392)迁尾堡(今晴隆县)。清康熙二十六年(1687)改安南县。明洪武二十三年(1390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