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蒲河镇
即今河北昌黎县东二十里大蒲河镇。清同治《畿辅通志》卷49昌黎县图:东南有大蒲河,有都司、千总驻此。
在河北省昌黎县东部,东濒渤海。面积74.5平方千米。人口2.8万。镇人民政府驻大蒲河,人口 2300。原名蒲泊庄,后以临大蒲河改今名。1953年设乡,1958年属海洋公社。1961年析置大蒲河公社,1984年复乡,1988年改镇。产稻、玉米、小麦。有大蒲河口渔港,产鱼、虾、贝类。有海船修造、纸箱、食品加工厂。已辟为旅游、疗养区。昌黄公路经此。
即今河北昌黎县东二十里大蒲河镇。清同治《畿辅通志》卷49昌黎县图:东南有大蒲河,有都司、千总驻此。
在河北省昌黎县东部,东濒渤海。面积74.5平方千米。人口2.8万。镇人民政府驻大蒲河,人口 2300。原名蒲泊庄,后以临大蒲河改今名。1953年设乡,1958年属海洋公社。1961年析置大蒲河公社,1984年复乡,1988年改镇。产稻、玉米、小麦。有大蒲河口渔港,产鱼、虾、贝类。有海船修造、纸箱、食品加工厂。已辟为旅游、疗养区。昌黄公路经此。
北宋置,属南郑县。即今陕西城固县西柳林镇。
南朝宋置,属宋熙郡。治所在今广东高明市或鹤山市境。隋平陈,废入平兴县。古县名。南朝宋元嘉中置,治今广东省高要市东南。属宋熙郡。隋开皇时废。
①在今河北怀来县东南。《史记·五帝本纪》: 黄帝 “合符釜山,而邑于涿鹿之阿”。《正义》引 《括地志》: “釜山在妫州怀戎县北三里,山上有舜庙。” 即此。②即今河北徐水县西北四十五里釜山。《新定九域志
唐贞元二十一年 (805) 置,属江陵府。治所即今湖北荆门市。唐末废。明洪武九年(1376) 改荆门州复置,属荆州府。治所即今荆门市。十三年 (1380) 复改为荆门州。1912年废州为荆门县,属湖北
北周天和元年 (566) 置,治同昌郡通轨县(今四川黑水县北)。辖境相当今四川黑水县地。隋开皇四年 (584) 废。北周置,治通轨县(今四川黑水县北)。辖境相当今四川省黑水县北、松潘县南。隋开皇四年(
即今广东郁南县东南连滩镇。南朝梁于此设安遂县,唐改为晋康县。后又名晋康镇。明置晋康巡司驻此。
①即今海南省三亚市西崖城镇南宁远河。《明一统志》卷82琼州府:大河水“在崖州城(治今崖城镇)外。源出五指山,至州北分为二水,环城而下,合而入于海”。②即今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北陵水河。《方舆纪要》卷1
北宋庆历年间置,属延州延川县。即今陕西子长县东三十五里丹头村。蒙古至元元年(1264)升为丹头县。
在今河南光山县西南。《新唐书·地理志》 光州光山县: “西南八里有雨施陂。永徽四年,刺史裴大觉积水以溉田百余顷。”
西汉置,属代郡。治所在今河北阳原县东南。西晋废。北魏复置,改为安阳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