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沙河堡
明置,在今辽宁鞍山市东北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37辽东都司 “首山堡” 条下: “又南沙河堡,在司西南三十里。”
明置,在今辽宁鞍山市东北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37辽东都司 “首山堡” 条下: “又南沙河堡,在司西南三十里。”
即今上海市奉贤县东二十二里陶宅。《清一统志 · 松江府二》: 陶宅镇 “在奉贤县 (今奉城镇) 西北十八里。明设巡司及税课局于此。今裁”。
在今山东宁阳县北十八里。《方舆纪要》卷32宁阳县“云山”条下:“县北二十里有伏山,一名佛山。其南有小山,谓之宁山。”
又名衡漳故渎。在今河北曲周县东南。《元和志》卷15洺水县:衡漳故渎“俗名阿难渠,……盖魏将李阿难所导,故名”。
明洪武七年(1374)改沔州置,属汉中府。治所即今陕西勉县西武侯镇。民国初属陕西汉中道。1928年直属陕西省。1935年迁今勉县治。1964年改为勉县。古旧县名。明洪武七年(1374年)降沔州为县,治
即今湖北京山县东北五十里宋河镇。清置巡司于此。在湖北省京山县东北部。面积294平方千米。人口5.9万。镇人民政府驻宋河,人口 4400。最初成集时有宋姓居此,因靠河,故名。解放初为第四区,1958年改
1949年改新明县置,属察哈尔省。治所在嘉卜寺(今内蒙古化德县)。1950年划归内蒙古自治区。1959年属锡林郭勒盟。1969年划归乌兰察布盟。在内蒙古自治区中部,邻接河北省。属乌兰察布市。面积 25
唐贞观元年 (627) 置,属泸州。治所在今四川江安县南境。十二年 (638) 废入江安县。
为明南京宫城东门。在今江苏南京市轻工机械厂厂区内。
清康熙二十六年(1687)改毕节卫置,属威宁府。治所即今贵州毕节市。雍正七年(1729)改属大定府。民国初属贵州贵西道。1923年直属贵州省。据清爱必达《黔南识略》卷26:毕节县“近城一水俨若濠堑,昔
在今山东文登市北七十里。明置巡司于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