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剑路
元至元十五年 (1278) 升南剑州置,属泉州行省,后改属福建行省。二十三年 (1286) 以后属江浙行省。治所在剑浦县 (今福建南平市)。辖境相当今福建南平、三明、将乐、顺昌、沙县、尤溪、永安、大田等市县地。大德六年 (1302) 改为延平路。
元至元十五年(1278年)升南剑州置,属泉州行省,后改属福建行省。二十三年以后属江浙行省。治所、辖境同南剑州。大德六年(1302年)改为延平路。
元至元十五年 (1278) 升南剑州置,属泉州行省,后改属福建行省。二十三年 (1286) 以后属江浙行省。治所在剑浦县 (今福建南平市)。辖境相当今福建南平、三明、将乐、顺昌、沙县、尤溪、永安、大田等市县地。大德六年 (1302) 改为延平路。
元至元十五年(1278年)升南剑州置,属泉州行省,后改属福建行省。二十三年以后属江浙行省。治所、辖境同南剑州。大德六年(1302年)改为延平路。
在今江西都昌县东南柴棚。《方舆纪要》卷84南康府都昌县: 柴棚镇在 “县东南七十里鄱阳湖中。今有柴棚司。明初与陈友谅相持于鄱阳湖,既而明师自婴子口移泊柴棚是也”。古镇名。元置,在今江西省都昌县东南。属
明嘉靖二年(1523)建,在今福建永春县西北岱山下。
北宋置,属抚水羁縻州 (后改安化州)。在今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东北。《寰宇记》 卷168抚水州: “固屑场,出硃砂。” 后废。
明弘治五年(1492)置,属庆远府。有正副两长官习:正长官司在今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北板岭乡永顺村;副长官司在今宜州市东北后甫。1928年废。明弘治五年(1492年)分广西宜州置。有正副长官司:正长官司
在南海中中国中沙群岛内,位于中沙大环礁西北部边缘。东北与美滨暗沙相距5.5海里。1947年公布名称为本固暗沙。
①在今广东四会市东南。明置巡司于此。《清一统志·肇庆府》: 南津巡司 “在四会县东南六十里。明洪武初置,在县东四十里黄冈村。十七年移治于此”。②红河下游支流。在今越南河北省西南。《宋书·杜慧度传》:
在今辽宁铁岭市红旗街。初为清顺治十五年(1658) 湖广道御史郝裕谪戍铁岭时所建,有学舍三楹,为其讲学之地。后经重建和扩建,成为铁岭地区有名学府。扩建后的银岗书院为四合院建筑,有正厅、后堂、东西厢房、
1944年晋冀鲁豫革命根据地由汶上县运河以西及郓城县东南部地析置,驻曹庄 (今山东嘉祥县西北梁宝寺镇)。1949年改属平原省。1952年复属山东省。1953年撤销,并入嘉祥、梁山二县。旧县名。山东解放
唐贞观十六年 (642) 置,为溱州治。治所在今四川重庆市万盛区西南青羊镇。北宋废。古县名。唐贞观十七年(643年)置,治今重庆市綦江县东南扶欢。为溱州治。北宋时降为寨。
亦作苻离县。秦置,属泗水郡。治所在今安徽宿州市东北灰古集。《元和志》 卷9苻离县:《尔雅· 释草》 曰: “莞,苻离也。” 以地多此草,故名。西汉属沛郡。东汉属沛国。三国魏属谯郡。西晋属沛国。东晋后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