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流郡
南齐永明六年(488)置,属越州。治所即今广西北流市。辖境相当今广西北流市地。梁改为北流县。
南朝齐永明六年(488年)置,治今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。辖今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、容县等市县。南朝梁、陈间降为县。
南齐永明六年(488)置,属越州。治所即今广西北流市。辖境相当今广西北流市地。梁改为北流县。
南朝齐永明六年(488年)置,治今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。辖今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、容县等市县。南朝梁、陈间降为县。
即郏店市。在今上海市青浦县东北十五里郏店。
唐永徽二年(651)置羁縻州,属茂州都督府。治所在今四川汶川县西南邛崃山附近地区。后废。
在今河北邯郸县西酒务楼村。《清 一统志·广平府一》: 酒务泉 “在邯郸县西十里。其水冽且甘。俗传赵王常酿酒于此。今其地亦名酒务头”。
即今福建霞浦县西南溪南镇。民国 《霞浦县志》 卷6《城市志》: 南乡有溪南市。
即蔇。在今山东苍山县西北。《续汉书·郡国志》: 琅邪国缯侯国 “有概亭”。
唐贞观八年 (634) 析泸川县置,属泸州。治所在今四川纳溪县东南。《旧唐书· 地理志》 泾南县: “在泾水之南。” 因名。后废入泸川县。古县名。唐贞观八年(634年)置,治今四川省泸州市南。属泸州。
即今黑龙江呼兰县东北石人镇。民国《呼兰府志》卷1:“石人城子,(距)府九十里。”
亦作紫大地。即今四川石棉县西北大渡河西岸安顺场彝族乡。《清史稿·骆秉璋传》: 同治二年 (1863),太平天国翼王石达开 “由小径趋土司紫打地”。未及时渡河,遂遭全军覆没。即今四川省石棉县西北安顺场。
①西汉初置,治所在平原县(今山东平原县西南二十五里张官店)。辖境相当今山东平原、陵县、禹城、齐河、临邑、商河、惠民、阳信等市县地。东汉永宁元年(120)改为平原国。建安十一年(206)复为郡。三国魏黄
在今浙江上虞市东北夏驾山南。宋 《嘉泰会稽志》 卷10上虞县: 夏盖湖 “在县 (治今丰惠镇)西南 (系 ‘北’ 之讹) 四十里”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92绍兴府上虞县: 夏盖湖,“唐长庆二年开以溉田,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