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平省
明洪武二年(1369)分河南、山东两行中书省置北平行中书省,治北平府(治今北京市)。简称北平省。九年(1376)改为承宣布政使司。永乐元年(1403)罢布政使司,以所领直隶北京行部。十九年(1421)又罢行部,直隶六部。
明洪武二年(1369年)分河南、山东两行中书省置北平行中书省,治北平府(治今北京市)。简称北平省。九年改为承宣布政使司。永乐元年(1403年)罢布政使司,以所领直隶北京行部。十九年又罢行部,直隶六部。
明洪武二年(1369)分河南、山东两行中书省置北平行中书省,治北平府(治今北京市)。简称北平省。九年(1376)改为承宣布政使司。永乐元年(1403)罢布政使司,以所领直隶北京行部。十九年(1421)又罢行部,直隶六部。
明洪武二年(1369年)分河南、山东两行中书省置北平行中书省,治北平府(治今北京市)。简称北平省。九年改为承宣布政使司。永乐元年(1403年)罢布政使司,以所领直隶北京行部。十九年又罢行部,直隶六部。
清雍正十二年 (1734) 置,属直隶省。治所在今河北赤城县北独石口。1913年改为独石县。清雍正十二年(1734年)置,治今河北省赤城县北独石口镇。属直隶口北道。为口北三厅之一。主要管理口外官地及察
在今湖北兴山县东南。明置巡司于此。后废。在今湖北省兴山县东。明时置巡检司于此。
西晋置,属武平郡。治所在今越南北太省普安。南齐废。古县名。西晋置,治今越南太原省普安。属武平郡。南朝齐废。
即今四川通江县东北瓦室镇。清道光《通江县志》卷2:瓦石铺“离城五十里”。1933年川陕省瓦室市苏维埃驻此。
即今广东南海市北官窑镇。明万历 《广东通志》 卷16: 南海县有 “官窑墟”。
亦作汁邡、汁防、什方。西汉置,属广汉郡。治所即今四川什邡县。明曹学佺《蜀中广记》卷15:“《土地谱》云:广汉领县十,以应十干,县在酉位,酉十数也。古碑:邡水流为十,故名什邡。”《史记·高祖功臣侯者年表
在今广西贵港市南三里。《舆地纪胜》卷111贵州:汎水“在县之南”。《方舆纪要》卷108贵县:汎水江“北流入郁。一名度中口”。
即珠母海。在今广西北海市南涠州岛一带海域。唐刘恂 《岭表录异》 卷上: 珠池 “廉州边海中有洲岛,岛上有大池,谓之珠池。每年刺史修贡,自监珠户入池,采以充贡”。南宋范成大 《桂海虞衡志·志虫鱼》: “
亦作石堰渠。在今湖北天门市西北三里。《新唐书·地理志》 竟陵县:“有石堰渠,咸通中,刺史董元素开。”《舆地纪胜》卷76复州:石渠堰“在景陵县西北三里。其流自五花山下通巾水”。
北宋元丰二年(1079)置,属叙浦县。即今湖南溆浦县南一百十里龙潭镇。明、清置巡司于此。北宋元丰二年(1079年)置,在今湖南省溆浦县南龙潭镇。属溆浦县。明、清置巡检司于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