勐 (猛) 角董
即今云南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勐董镇。清代置勐角董土千总,属镇边直隶厅。光绪 《续云南通志稿》 卷首载光绪十七年 (1891) 七月上谕:“土目罕荣高被罕荣先围攻,未敢挟忿寻仇,听候官军处治,尚属安分守法,着给予土千总,管理勐角、勐董、准其世袭,以昭激励。” 包括勐角、勐董两部份,因名。
即今云南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勐董镇。清代置勐角董土千总,属镇边直隶厅。光绪 《续云南通志稿》 卷首载光绪十七年 (1891) 七月上谕:“土目罕荣高被罕荣先围攻,未敢挟忿寻仇,听候官军处治,尚属安分守法,着给予土千总,管理勐角、勐董、准其世袭,以昭激励。” 包括勐角、勐董两部份,因名。
即今福建周宁县西北赤岩。明属政和县,洪武二年(1369)置巡司于此。清初废。在陕西省旬阳县东南部。面积113平方千米。人口1.5万。镇人民政府驻赤岩沟口,人口620。镇以驻地名。1950年设花园乡,1
一作庞。在今湖南衡阳市。《史记·越王勾践世家》: “复雠、庞、长沙,楚之粟也。” 《集解》: 徐广曰: 庞一作宠。《正义》 其地以为 “近长沙、潭、衡之境”。即“庞(1)”。
在今广东新会市东北。清道光《新会县志》卷2:天河海“一名羚海,在城东北八十里。其水源自广西大江来,至肇庆而下,直至新会。其思贤滘乃此水支流,合南雄水,以达于省城。其正流经顺德之甘竹至银瓶咀,又西南行经
唐武德二年(619)置,治所在方城县(今河南方城县)。贞观八年(634)改名鲁州。
元至元十二年(1275)置,属马湖路。治所即今四川沐川县。明洪武四年(1371)改为沐川州,不久复为沐川长官司,属马湖府。万历十七年(1589)属屏山县。清雍正五年(1727)属叙州府。后废,改为沐川
一名韩张堡。北宋置,属朝城县。即今河南南乐县东二十四里韩张镇。在河南省南乐县东部。面积41平方千米。人口3.5万。镇人民政府驻韩张,人口4830。春秋时称朝城。唐开元年间置朝城县,治此。传辽代南京(今
①北魏建义元年(528)置,属义宁郡。治所即今山西古县。隋大业二年(606)改为岳阳县。②1914年改岳阳县置,属山西河东道。治所即今山西古县。1928年直属山西省。1949年移治今山西安泽县。在山西
即和墨州。唐贞观中置,属安西都护府。治所在拨换城 (一名威戎城,今新疆温宿县东扎木台乡喀什艾日克村古城。一说在今阿克苏市)。贞元中废。又作和墨州。唐贞观年间置,治拨换城(又名威戎城,今新疆阿克苏市)。
秦置,属陈郡。在今河南太康县南。《史记· 项羽本纪》: 汉王五年 (前202),汉王刘邦追项羽“至阳夏南……至固陵。而 (韩) 信 (彭)越之兵不会。楚击汉军,大破之”。西汉改为固始县。古县名。秦置,
三国吴黄武五年 (226) 分富春县置,属东安郡。治所在今浙江桐庐县西二十五里。《元和志》卷25: “以居桐溪地,因名。” 七年 (228) 改属吴郡。隋开皇九年 (589) 省。仁寿二年 (602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