剑浦县
五代南唐保大六年 (948) 改龙津县置,为剑州治。治所即今福建南平市。元大德初改名南平县。宋时置银场及茶焙于此。
古县名。五代南唐保大六年(948年)改龙津县置,治今福建省南平市,为剑州治。元大德六年(1302年)改名南平县。宋时置银场及茶焙于此。
五代南唐保大六年 (948) 改龙津县置,为剑州治。治所即今福建南平市。元大德初改名南平县。宋时置银场及茶焙于此。
古县名。五代南唐保大六年(948年)改龙津县置,治今福建省南平市,为剑州治。元大德六年(1302年)改名南平县。宋时置银场及茶焙于此。
南齐置,为封山郡治。治所在今广西灵山县南武利镇安金村。梁改为封山县。古县名。南朝齐置,治今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山县南安金。为封山郡治。梁、陈间改名封山县。
明永乐六年(1408)置,属奴儿干都司。在今黑龙江省桦南县南倭肯河流域。后废。明永乐六年(1408年)置,治所今址不详。辖区约今黑龙江省牡丹江支流倭肯河流域。后废。
即今云南彝良县南洛泽河镇。因洛泽河为名。清有外委总驻守。彝语 “洛” 或作 “倮”,意为石头; “泽” 意为伙伴。“洛泽河” 即石头多的河。
在今山西方山县东北津良庄。《清 一统志·汾州府》 “吴城镇” 条下: 津梁镇 “在 (永宁)州北。有堡”。
北宋置,属洪雅县。在今四川洪雅县东南。
北宋置,属涪州。即今四川武隆县西北白马镇。大观四年(1110)废。
一作由卷县。秦始皇三十七年(前210)改长水县置,属会稽郡。治所在今浙江桐乡市东北二十里,后徙治今浙江嘉兴市南。《续汉书·郡国志》吴郡由拳县,刘昭注引干宝《搜神记》:“秦始皇东巡,望气者云‘五百年后江
唐武德二年 (619) 置,属西和州。治所在今陕西延川县境。贞观二年 (628) 省入安民县。古县名。唐武德二年(619年)置,治今陕西省延川县境。贞观二年(628年)废。
唐渤海国置,为定州治。治所在今俄罗斯滨海边疆区东苏城。辽废。古县名。渤海国置,治今俄罗斯滨海边区苏城一带。为定州治。辽废。
俗称喀尔喀札萨克旗。清雍正三年(1725) 设,属喀尔喀部。在今青海共和县西沙珠玉河北岸。后迁今青海刚察县西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