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汉书.王尊传》:“毋持布鼓过雷门。”颜师古注:“雷门,会稽城门也,有大鼓。越击此鼓,声闻洛阳……布鼓,谓以布为鼓,故无声。”后因以“持布鼓过雷门”谓浅陋者在高手前卖弄本领。明茅维《与愚阳和尚书》:“
原指生命和义不能并有,便牺牲生命而取义。后泛指为了维护正义事业,不惜牺牲生命。孟子说,鱼,是我想吃的东西:熊掌,也是我想吃的东西;要是不能同时得到,我就宁愿不要鱼而要熊掌。生命是我所珍爱的,义也是我所
参见:河上公
同“五经在笥”。清查慎行《题同年詹允绳小照》诗:“万卷传家手泽新,五经腹笥自纷纶。”
同“蝮蛇螫手,壮士解腕”。《资治通鉴.梁武帝太清元年》:“景恐上责之,遣中兵参军柳昕奉启于上,以为:‘王旅未接,死亡交急,遂求援关中,自救目前。臣既不安於高氏,岂见容于宇文!但螫手解腕,事不得已,本图
同“凌烟画像”。宋刘辰翁《满江红.寿某翁》词:“试问凌烟图相国,何如洛寺写耆英。”
《左传.襄公二十一年》:“宣子杀箕遗……羊舌虎、叔罴,囚伯华、叔向、籍偃。人谓叔向曰:‘子离于罪,其为不知乎?’”“晋侯问叔向之罪于乐王鲋,对曰:‘不弃其亲,其有焉。’”春秋时期晋国大夫范宣子怀疑栾盈
用火来救火灾。比喻不仅不能制止,反而更助长其威势。《庄子.人间世》:“是以火救火,以水救水,名之曰益多。”偏正 用火来救火灾,不仅不能制止,反更助长其势。比喻方法不当,事与愿违。语出《庄子·人世间》:
《左传.襄公二十九年》:“聘于郑,见子产,如旧相识,与之缟带,子产献纻衣焉。”晋.杜预注:“吴地贵缟,郑地贵纻。故各献己所贵,示损己不为彼货利。”缟,白色生绢,是吴国的贵重物品。春秋时,吴公子季扎出使
《文选》卷三十六南朝梁.任彦升(昉)《天监三年策秀才文三首》其一:“百王之弊,齐季斯甚,衣冠礼乐,扫地无余。”唐.李善注:“言衣冠制度、礼乐、轨仪,皆见废弃,故无余也。班固《汉书.赞》曰:‘秦灭六国,